龙陵:处分决定宣布成为警示教育“活教材”

发布时间:2018-07-10 07:52:14   来源:保山市纪委

“我深刻检讨,主要是因为自己放松了政治和业务学习,希望各位党员同志不要犯类似的错误……”近日,在龙陵县勐糯镇田坡社区勐连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当众宣布处分决定后,受处分党员余某自我反省时说道。

“听了他违纪的事实,看到他们痛心疾首的忏悔,真是既深感惋惜,又令人警醒。”此次处分决定宣布取得了良好效果,参会同志表示,从他人的教训中看到了自己的“薄弱”环节,切实给自己敲响了警钟。

据悉,像这样在发案单位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当众宣布处分决定的做法,在该县已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已宣布了5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在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地方产生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及时性,该县坚持每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案件发生原因,要求所在单位负责人现场发言,针对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主体责任落实中的不足,对照案情查摆问题,让冷冰冰的处分决定成为了警示教育的“活教材”。

“今年我们由过去简单地宣读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升级为在现场摆违纪事实、分析案件违纪特点、提整改建议的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鲜活事例教育身边人,这样的做法,不仅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也赢得了群众的由衷称赞。”龙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此外,为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该县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干部队伍分层分岗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从而达到筑牢思想防线、堵住制度漏洞、教育党员干部、实现警钟长鸣的目的。(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