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梁河县监委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文采取留置措施,吹响了梁河县新时代正风反腐的响亮号角。截止目前,该县监委已对2名国家公职人员和3名相关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这县监委挂牌成立以来,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县监委按期完成了组建挂牌。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县纪委、监委设立7个监督审查室,执纪执法部门达到11个,占内设机构数的79%。监察对象由原来的5000余人,增加到8000多人,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注重把推进队伍深度融合和提升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检察机关涉转部门转隶的10人,根据转隶人员专长和工作实际,将转隶人员分配到合适的岗位,并重点向办案一线倾斜,推动办案过程中的纪法衔接。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全员学习、全员办案等制度,组织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集中学习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业务知识及法纪知识,补短板、强素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该县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尤其把试用留置措施作为重中之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综合运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调查措施,严把程序关、事实关,做到全程留痕,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对违纪问题严格审查,对违法问题严格调查。与此同时,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对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高效。(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