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细化“三项举措”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8-07-04 07:52: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江城县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与各部门、(乡)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8份,乡(镇)和部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与各中心(所)、村委会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竿子”插到底。

关口前移,严把廉洁审核关。县纪委主要针对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因公因私出国(境)、代表资格人选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上半年对35名新提拔、交流轮岗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审核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26批次183人次,通过审查,3个单位评先评优资格被取消,为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等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约谈提醒,强化日常监督警醒。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让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思想意识。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下级党委(党组)、纪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26人次,做到问题早提醒,思想早防范,错误早纠正,不断加强对干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警醒。(罗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