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07-02 07:59:04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澜沧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迅速组织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与脱贫攻坚同部署同安排。

该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及时将《意见》内容进行全文传达,并就今后如何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紧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员干部的纪律、履责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其威慑力不言自明,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严格履职,科学用权,只要背上生态环境债务,迟早都要追偿。”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在学习交流中谈了自己的理解。

县纪委、监委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失职渎职问题第一时间移送。进一步加强对问责追责工作的指导,对各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介入,做到快、狠、准;对问题线索查办和追责问责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查办不力、追责不严的,开展“一案双查”。

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要召集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定期上报,同时,要建立整改销号制度,逐件督办、逐件销号,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何应萍  高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