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监委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委、监委职能职责,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勐海县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责任追究组,紧盯全县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督审查室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依法依纪依规查处督察组移交的案件;按照程序对“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抓环保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查办移交案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按督察组的要求,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细化分工,抓实具体工作。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责任追究组,负责做好“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每天交办的问题线索和责任追究事项,对交办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选择重点典型问题组织开展直查直办,收集汇总统计责任追究情况和统计数据并及时上报,完成好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事项。
紧盯问题线索,失职失责必究。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每天交办的问题线索和责任追究事项,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分办,涉及县管单位和县管干部、县级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置、问责追责。其他问题线索,按照职责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直接分流到乡镇农场纪委和县纪委派驻机构进行调查处置、问责追责。(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