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完善“三套制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8-07-02 07:59:31   来源:楚雄州纪委

姚安县聚焦主责主业,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容错纠错、执纪监督“三套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姚安高质量跨域发展提高坚强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3件43人,初核34件34人,谈话函询9件9人,转立案21件21人。

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对分管联系股室、站、队负责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或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4次,参与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开展督促检查不少于2次。县纪委常委每年与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约谈不少于2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建党节期间开展一次党员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谈,支委之间互相谈,支委与党员谈,党员互相之间谈,谈心谈话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为主要内容。每次专题约谈和谈心谈话都要认真填写谈话记录表,建立档案。

完善容错纠错制度,严管厚爱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保护创业、鼓励实干、宽容失误、鞭策保守、治理不为、惩治腐败,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针对机关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作风积弊,推出干部季度考核,将季度考核情况与绩效发放、干部培训挂起钩来,向干部传导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压力动力,树牢有为者有位、多劳者多得、成事者记功的鲜明导向,充分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

完善执纪监督制度,推进作风转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章、监察法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督促立行立改,推动作风转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问题严重的、整改不力、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和领导人员进行问责,直至作出党纪和政务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