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压实监督责任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8-06-29 14:26: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认真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0种表现形式,以查处侵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为突破口,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抓精准、抓深入、抓高效,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抓具体,确保监督精准。以动态排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台账管理为契入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不断细化监督手段和方法,指导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结合实际建立督查工作长效机制,抓好重要节点,重点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找准症结、扎实整改,切实做到精准发力,精准监督,确保不越“红线”,不触底线。

坚持压力传导抓深入,确保监督规范。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围绕检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逐一建帐消号。始终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动纪律审查工作,把党纪的尺子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重拳惩治腐败;坚持容纠并举,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标本兼治抓提升,确保监督高效。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年”行动相结合,深化成果运用,健全完善“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发现问题线索、直查直办、通报曝光、统筹推进”六项制度和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细化问题清单。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对症治疗”整改问题,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薄弱环节,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入手,由表及里、由点到面,加强综合分析,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改进一项工作,确保监督工作高效精准。(段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