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5人

发布时间:2018-06-27 07:59:33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纪委、监委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既常态化管住“大多数”,又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层层设防,精准发力。今年1至6月,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0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3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次。

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拥有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微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绷紧“高压线”。

紧盯干部管理,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邮箱,设立意见箱,在网站开辟举报专栏等方式,引导群众监督干部作风;坚持在重大节假日前,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组成5个明查暗访组,随机对各乡镇、各部门及其公职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六大纪律”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

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领域,对贪污挤占扶贫资金、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