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姚安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细化任务压责、强化担当履责、提醒约谈明责、严肃追究问责四项举措,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细化任务压责。制定2018年度5个类别7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套责任书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3大板块6个点36项具体任务组成,由县委书记与全县72个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制定责任分解表,明确具体任务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严格督促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4个单位限期整改,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强化担当履责。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年内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一把手”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半年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派驻机构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工作1次,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提醒约谈明责。认真落实纪委常委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并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今年以来,9名县纪委常委已分别与27个单位(部门)的27名党委(党组)书记和1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了1次约谈;对提拔任职的36名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89人次,组织提醒谈话9人次,函询谈话5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
严肃追究问责。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督,促使依法履职、改进作风。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3件43人,初核34件34人,谈话函询9件9人,转立案21件21人,其中,县管干部5件5人;办结19件19人,给予党纪处分19人。(张朝琼 李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