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狠抓责任落实。年初与全县74个责任制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及时对去年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与不合格的4个乡镇和2个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履责约谈。上半年,县纪委有关领导同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6人次。
强化监督执纪。坚持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县纪委、监委今年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明察暗访13轮次,通报曝光违反机关作风建设问题12个单位19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3人。同时,做好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立7个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检查组每月开展监督检查,目前累计纠正和查处脱贫攻坚领域问题35件4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2人。
抓实巡视整改。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始终强调用好成果、狠抓整改。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清单13条,目前共整改销号4项。
推进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人员转隶和工作磨合,组织业务知识培训5次,培训对象覆盖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管理权限,红河县监察对象共有10564人。截至目前,共立案调查2件2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