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宁县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在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交流、岗位调整、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提醒式警示教育。2018年来共签订廉政承诺书500余份;在传统节假日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00余人次。
“这些案例均是我们身边发生的案例,违纪主体跟我们是相同的基层群体,警示我们要防范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给我们很大的警示。”富宁县花甲乡炮火村党总支书记马启荣认为。
该县纪委、监委加强推行差别化警示教育,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岗位,明确不同的教育内容。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重从党性方面开展人生观、政绩观、权力观教育;对普通党员干部,着重以落实工作责任、担当履职及理想信念等为重点开展教育;对村委会干部、村组干部,主要通过播放基层微腐败案例警示教育片进行警示,用同级腐败案例引起心理共鸣。警示教育工作做到精准滴灌,因人选案施教,警示效果明显。
据悉,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委共组织开展针对性廉政警示教育56场,覆盖6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梁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