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8-06-23 07:58:59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贡山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相关要求,坚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亲自谈,在谈话中重点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摆在第一位,督促新任干部从严要求自己,强化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做好谈话前准备工作。对每一位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在谈话前认真查找个人基本情况、廉政档案、承诺书等,了解被谈话人家庭等情况,根据组织任用的岗位职责,罗列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做到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人,针对性拟定谈话提纲,在谈话中适当引用同岗位违纪违法案例,确保廉政谈话工作有重点,被谈话人入脑入心,引以为戒、形成震慑,达到谈话效果。

明确四项必谈内容。每次廉政谈话对被谈话人都进行了四项必谈内容。即:把好政治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在新的岗位上以身作则,扑下身子,苦干实干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迈入小康做出自己应尽的职责和贡献;把好能力关,要加强学理论、学法规、学管理,全面提高驾驭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把好作风关,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狠纠“四风”问题,真正做到工作作风务实扎实见成效;把好廉洁关,要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要求自己,以上率下,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

注重谈话成果运用。在谈话结束试用期内,认真进行跟踪问效,及时了解他们在思想、工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及时提醒纠正,端正个人言行;对发现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处分决定抄送县委组织部门,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按处分等级不予正式任用或适当延长试用期。(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