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保督督察组进驻云南后,思茅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工作。
及时组织传达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 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专项调查组,明确专人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每天报送制度,切实做到领导、人员、时间、工作、责任到点到位。
采取“123”工作法,对“回头看”和边督边改中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立项专办、优先办理,及时做出结论,即: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3个工作日内作出问责决定。并及时将调查报告、审理报告、问责决定按程序上报,并建立工作台账,集中管理,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逐件督办、逐件销账。
同时,思茅区纪委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对相关人员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自中央第六环保督查组进驻以来,全区共收到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6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未批先建”突出环境问题4件,已全部办结。给予提醒谈话5人,约谈2人,问责3人。(夏增雯 侯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