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金钱面前迷失了自己,我真感到悔恨和痛心……”近日,陇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户撒乡政法委副书记、副乡长赖新贵涉嫌受贿一案,赖新贵在陈述中多次忏悔。
据了解,该案是陇川县监察委成立后第一起留置案,也是全州第一个开庭的留置案。该案是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除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人员受邀旁听外,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现场近距离感受庭审“实战”。
“参加此次‘阳光司法’活动使我受益很多,这不仅是一堂丰富的业务培训课,也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庭审过程和本人忏悔都是最生动的‘教材’,最形象的‘解读’,这是最具警示意义的‘廉政课堂’。”“参加庭审旁听,更能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伤害,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别成了‘案中人’。”“让基层党员干部亲眼目睹曾经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阐述犯罪事实、忏悔犯罪行为,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更能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更能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公开庭审结束后,纪检监察干部们对旁听学习感触颇深,尤其对庭审精神面貌、公诉举证、指控依据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近年来,陇川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预防为主,层层堵截,通过开展“让任前警示教育走进看守所”“将典型违纪案例写进口袋书”“把以案说纪通报开到村小组”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创新方式,增强效果,通过抓学习教育突显防微杜渐作用。
同时,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实行全员学习、实战练兵、轮流上阵,在强业务提技能着力推进纪法贯通、高效衔接,下真功夫打造一支专业化的铁队伍。(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