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围绕“四抓”拓宽党员干部监督教育渠道,着力筑牢“八小时之外”监管“四道防线”。
抓家庭助廉,筑牢“家庭防线”。深入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内助、廉助手、廉管家”“三廉”教育活动,加强家风建设,形成“八小时以外”监管联动合力。今年以来,集中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00余份,组织干部家属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1次48人,开展家规家风主题教育活动1次。
抓教育提醒,筑牢“思想防线”。通过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发廉政提醒短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实施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法规教育等,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和纪律规矩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今年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次16件16人,编发廉政提醒短信18批次9000余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累计12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抓监督检查,筑牢“监管防线”。不定期深入娱乐场所等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了解党员干部下班后的生活细节。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填写、申报家庭财产收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定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带头签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领导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等。年初,共有600余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提交上一年个人廉洁档案;450名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领导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纪律作风问题明察暗访2次。
抓廉情约谈,筑牢“执纪防线”。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建立干部廉情约谈机制,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及承诺;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强化监督执纪震慑作用;对虽不构成党政纪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责令认真整改;对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或发生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按“一案双查”要求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共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4人,问责处理5名科级领导干部。处分违反生活纪律1件1人,处分违反廉洁纪律4件4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