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扛起政治责任 助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8-06-09 07:58:1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勐海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担负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纪律保障工作,为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县纪委、监委深入了解各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履行的职责,深刻认识当前环境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自觉把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勐海县纪委、监委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工作,各部室及派驻纪检组根据职责全力配合,共同做好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全面排查,紧盯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等中心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中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梳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信访投诉件和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各部门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集中精力快查快结。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重点追责,对环保督察过程中办理进度滞后、弄虚作假、查处不力、质量不高、上报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与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等部门沟通联系,要求各相关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以便纪检监察机关熟悉掌握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便于开展环保领域纪律检查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专项检查,严查严处。围绕全县各村小组是否做到“每天一扫除、每天一烧除”、进村道路沿线卫生情况等方面,对12个乡镇农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专项检查。截至5月27日,检查组共查614个村小组,其中275个环境卫生好,301个一般,38个较差。存在的问题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