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名不是党员的村干部如果滥用权力但又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既不属于纪委监督范围也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范围,但现在监察法出台后就填补了从违法到犯罪之间的监督短板……”近日,在施甸县纪委、监委开设的“纪检干部讲坛”上,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纪检监察审查三室主任阐述了“监察法填补了监督空白”的观点。
为进一步加快监察体制改革后的队伍融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施甸县纪委、监委开设“纪检干部讲坛”,讲坛内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监察法学习运用、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党纪政务条规和法律法规等进行。讲坛保持每月开展2次,由单位内部的纪检监察干部轮流登台,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感悟自拟题目,讲理论、讲时政、讲业务、谈感受,所有参课人员还要就当天的主题进行现场点评与交流发言。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轮流上讲台,讲体会、谈心得、论经验,不仅提升了个人素养和能力,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凝聚力与向心力,促进了整个纪检监察队伍融合。”自“纪检干部讲坛”开设以来,大家通过课堂交流经验、分享心得,使之成为了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开阔思路、增长才干、提升能力的平台。
截至目前,施甸县纪委、监委已组织“纪检干部讲坛”活动5期。在机关内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养;提高了业务能力素质水平,为打造一支勇往直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纪律铁军提供了政治保证。(吴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