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留置第一案——牛栏江镇原党委副书记林升权涉嫌贪污罪一案。旁听席上,各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40余人全程仔细聆听,这是嵩明县监委成立以来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的“第一课”,让大家现场接受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我认罪!”
“被告人对证据有没有意见?”“没有。”
“辩护人对证据有没有意见?”“没有。”
......
将党风廉政教育课堂移至法院的庭审现场,这是嵩明县纪委、监委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通过以案学法、以案明纪,让领导干部身临其境地感受遵纪守法的重要和自由的可贵,从中吸取教训,达到廉洁从政、警钟长鸣的目的。
“组织这次旁听庭审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该案件是我县成立监察委员会后的第一起留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积极有效的运用了监察法规定的调查措施,多次研究留置案件办理的启动程序、审批流程、文书使用、程序规范等问题,为今后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组织旁听该案件的庭审,对今后的工作开展有很好借鉴作用;另外一方面,旁听在大家身边的、有针对性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可以有效的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使他们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类似的活动我们将常开展,多开展,以确保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
参加完庭审后,一位领导干部感慨到:“这堂生动的廉政课,让我感触很深,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我将时刻提醒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在思想上算好人生的几笔账,过好人生道路上的各种关口,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这次庭审直观的展现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特点,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对我而言又是一次学习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证据合法性的认识,在取证方向、证据收集等方面,牢牢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说到。(陈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