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定县注重抓好“三个跟踪”,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真正发挥查办案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治本功效。
跟踪落实处分决定。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人事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执纪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处分决定执行责任制,认真落实送达、执行、反馈、督办、检查、责任“六到位”措施,确保处分决定按时、按质、按量执行。县纪委每年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不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追究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及主要领导责任,并责令及时按要求落实处分决定,把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层层跟踪督办,压实责任。
跟踪搞好回访教育。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包袱,树立信心,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同时,建立回访教育情况登记制度,对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归入档案,作为处分解除、延期的依据。在认真进行回访教育过程中,对受处分人提出的正当合理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受处分人员任职和考核规定,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受处分人员考核管理,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已对4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
同时,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到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根据其本人的申请和有关党组织的意见,通过组织考察、个别谈话、召开支部会等程序,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恢复、解除等工作。今年以来,按期解除行政处分1人,切实保障行政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左学美 王志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