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谷县纪委、监委对一名驻村工作队员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群上发布多条不当信息的行为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全县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这是景谷县纪委、监委运用指尖“微监督”的工作缩影。
景谷县纪委、监委借力“微”时代发展趋势,从细微入手、小事抓起,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微”监督,持续将抓早抓小抓常的监督执纪理念引向深入。
用好“微交流”。通过组建“廉系你我”县乡纪委微信工作群组,充分借助微信更加快速、便捷、高效的特点,以微信群作为互动交流平台,邀请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加入群组,及时安排工作、接受任务、分析困难、汇报进展、分享经验,以信息化平台缩短时间空间距离,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实现了工作开展“零距离”监督。
用活“微教育”。组织关注和宣传推广“景谷清苑”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新动态,展现全县正风反腐工作成果。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知识、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成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供了信息化平台,自2016年8月“景谷清苑”微信公众号上线以来,共发布信息289期,推动了全县廉政教育常态化,作风效能建设落实落细,让廉政教育细致入“微”。
用准“微监督”。借助“微”平台,建立景谷县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督群,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义务监督员将平时看到的、听到的、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发布在微信群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扩大监督的广度深度,形成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合力。结合脱贫攻坚的各项任务,建立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群,不定期开展抽查,通过平台了解驻村工作队员到位到岗情况,工作开展及作风情况,达到时时处处监督的效果,切实解决部分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同时景谷县纪委、监委也将监督追责触角延伸到“微”平台,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以律己,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宣传“微”阵地。(石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