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实行“月账单”管理 抓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28 08:03:27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为充分发挥基层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能作用,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用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厉问责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今年2月以来,丘北县在12个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中实行“月账单”管理。

月初开列“账单”。每月5日前,由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员结合实际集体研究明确当月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细化量化具体目标任务,并将当月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事项、完成的时限要求及责任人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公示在《纪检监察工作“月清单”完成情况动态管理专栏》,适时提醒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月中执行“账单”。对照每月5日前集体研究明确并细化量化当月纪检监察工作具体目标任务,根据完成每个工作具体事项的时限要求,按照时间紧的先抓先做、时间充裕的后抓后做的原则,由乡(镇)纪委书记负总责,带领副书记和纪检员出征逐项抓落实。

月末结算“账单”。每月的最后一天,由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员碰头会面,专门总结分析当月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总结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明确下步工作中整改完善的办法措施,同时根据各项工作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等级评估,在“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中客观作出评估选定。(赵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