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作队员驻村以来,工作积极性不高,开展入户走访及其他脱贫攻坚工作时间少,履职情况较差……”近日,昌宁县对全县31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第一季度考核,点名道姓通报排名末十位的工作队员。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纪律必须盯得紧管得严,为此,昌宁县出台《昌宁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工作实行“一季一考核、一季一通报”,进一步抓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工作,严管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纪律。
据悉,此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等方法,严格对照昌宁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考核评价指标表,对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一一进行考核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前10位和末10位工作队员,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驻村扶贫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主要依据。季度考核排名末10位的工作队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并由县联席办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连续2个季度考核排名末10位的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属不履职、不作为的工作队员,实行召回管理。
此外,该县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长时间脱岗、群众反映差、严重违纪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严肃进行追责。(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