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责任+曝光+回访” 构建警示教育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8-05-25 08:00:06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多形式曝光、回访教育等方式,构建警示教育新常态,以案明纪,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在查处某建筑公司围标案件中,我们充分运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除了追究当事人罗某某责任外,还追究了两个部门负责人失职责任,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要求主管部门对招投标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为强化执纪效果,县纪委、监委注重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转变处分决定宣布的方式,从委托宣布为主转为委领导带队宣布为主,宣布处分决定时,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找出案件发生的根源,要求受处分个人及其所在单位谈认识、作表态,针对受处分人员违纪问题,对单位提出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干部。

多种方式曝光,对典型案例,除在凤庆纪检监察网、“廉洁凤庆”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通报,还在各级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释放违纪违法必究、执纪执法必严的信号。近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原主任赵某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纪检监察网站曝光的同时,在各级党员干部大会上也进行警示教育,引起强烈反响,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同时,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注重回访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和侧面了解等方式,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及所受处分的认识和想法,了解受处分之后工作表现和不良反映,今年以来,共回访教育9人。(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