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加快实现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要求,澄江县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完善制度,整合巡察监督、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取得了良好的监督实效。
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委巡察机构,设置县委巡察办和5个县委巡察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中共澄江县委巡察工作细则》《中共澄江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制度。健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工作机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截至第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81个,移交问题线索30件,立案审查10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提出意见建议155条,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凸显。
推进派驻全覆盖。顺利完成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向50家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12个。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各派驻纪检组交叉查办问题线索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7次。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专题学习培训4次,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纪监督能力。
推进监察全覆盖。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以后,澄江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署的优势,推进纪法衔接和深度融合。促进纪法衔接,全方位试用12种调查措施。促进人员融合,将转隶人员安排在纪检、审理和案管等监督执纪一线部门。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搭建干部职工会学习交流平台,建立“澄江纪委”微信群,推动促进工作融合。今年第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0人。(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