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依法执纪 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发布时间:2018-05-20 08:04: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纪委、监委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不断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报告”保程序规范。立案前报告,严格立案程序,防止随意立案撤案,杜绝立案的随意性;处分前报告,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定性量纪,提出指导意见,增强纪律处分的公平性;处分后报告,严格处分决定执行,防止处分执行不到位,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实行案件主审人制,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不断促进全县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

统一文档保文书规范。从举报受理到线索初核、从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从处分批准到处分决定制作、从处分决定送达到立卷归档顺序,对所有内容的文书格式都进行了规范,确保全县案件文书标准统一、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案卷归档及时、组卷科学、装订有序。不断完善细节要求,加强对立案案卷的规范化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讲证据,使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严守底线保办案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有关办案安全防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守办案安全底线,绷紧办案安全弦,确保办案零事故。将办案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办案人员身上,狠抓落实,责任到岗,安全到人,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做到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主体到位,全面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安全开展。

完善机制保夯实责任。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基层纪委、纪检组办案考核机制,实行查办案件月报制度。提高自办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的分值,年底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的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办案不力、压案不办、瞒案不查、弄虚作假办假案等的严格责任追究。2018年,县纪委书记对第一季度纪律审查工作不力的10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学习培训保纪法贯通。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难点,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轮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纪检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并积极与上级纪委、监委沟通争取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培训、跟班学习机会,为纪检干部提供更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围绕县监委成立后促进融合、补齐短板、实现纪法贯通要求,4月份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律审查程序图解》等业务书籍,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