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笔录、一次谈话、一个签字都要细致、严谨。学而后知不足,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学思践悟。”全程参与专案后县纪委派驻人大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感叹到。
梁河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随着监察对象增多和问题线索数量的增加,为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独办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水平,县纪委、监委整合办案力量,改变以往由纪检监察室主办案件模式,分批次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办案。
据悉,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到机关学习参与办案工作方案》,每批从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6人,参与纪检监察室开展日常监督执纪监察等业务工作,并要求每一批跟班干部在参与办结1至2个案件后,随即更换下一批跟班干部。
为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县纪委、监委通过“一对一”捆绑指导,并用“以案代训”的方式,让跟班干部参与案件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全过程,同时,定期组织包括办案流程、谈话技巧、案件事实认定、定性量纪、文书撰写、纪律处分执行、卷宗归档等多方面业务培训,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保障了案件快速查办、限时办结,让跟班干部在“实战”中不断提升案件办理工作水平。
“通过跟班办案,改变了以往由纪检监察室主办案,其他纪检干部不会办案、办不了案的问题,实现人员统一调配、人人参与办案新常态,既解决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紧缺的问题,又提升了纪检监察组的办案能力。”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抽调委局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执纪审查工作,让跟班“办案”常态化,着力打造一批理论知识强、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
截止目前,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共参与办案5件,其中初核线索9件,立案5件5人。(蒋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