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编印了《永仁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明确案件监督管理的法规依据及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成为开展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好帮手”。
《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详细地明确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职能职责和线索处置流程,同时,将监察法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中涉及案件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和相关内容摘录在《手册》中,方便学习查阅,将《手册》变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掌中宝”。
据了解,该手册在广泛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信访、纪检监察、审理等业务股室的基础上,完善了永仁县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日常工作人员联络方式及工作要求,建立了永仁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谈话工作规定、谈话点(室)管理制度、审查(调查)工作保密纪律等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流程,大大提高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树立“指南”。
目前,该《手册》已印制完成,并已发放到相关相关部(室)。(胡晓俊 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