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工作启动后,牟定县紧扣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抓牢关键环节,克期完成深改任务,实现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以及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三个全覆盖”,攥指成拳形成反腐合力,“1+1>2”的改革效应充分彰显。
压实责任,组织领导到位。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牟定县严格对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县委书记扛起主体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县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同时,县纪委及时召开常委会,研究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改革方案,并向县委报告改革工作情况。印发《关于加强牟定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改革要求,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明确职责,机构设置到位。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要求,牟定县撤销县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和县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在县纪委、监委新增4个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14个内设机构中执纪执法部门达到11个,工作力量进一步聚集监督执纪问责。成立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60名人员编制,覆盖全县60家单位。设立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新设县委巡察组5个,核定巡察办3名编制、巡察组10名领导职数。
选优配强,人员配备到位。按照人岗相适、结构搭配等原则,综合考虑转隶干部的年龄结构、性格特点、专业背景等因素,将县检察院转隶的9名干部与县纪委原有纪检室干部一一搭配的原则分配到7个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干部达22人。配齐配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挑选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依规用权过硬、业务能力过硬的干部担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巡察组组长。严把纪检干部“准入关”,通过单位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策等方式,从26名人选中择优调入18名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
理顺关系,后勤保障到位。积极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派驻机构涉及人员划转的,由划转部门保障划转人员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等初始办公条件。明确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由县纪委领导和管理,除公检法司外,其余16个派驻机构的工资福利、人事编制、公用经费、工会关系等后勤保障由县纪委统筹管理,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驻在部门负责保障派驻机构办公用房、一般执纪办案用车、按规定设立谈话室,切实解决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的后顾之忧。(王丽仙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