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擦亮“探头”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8-05-10 07:49:44   来源:保山市纪委

施甸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通过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深入开展村级巡察,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发挥“监督台”作用,完善监督功能。在村级资金管理使用上实行三审会签,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参与村内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通过对日常村务活动的监督,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由单一向全方位、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促使村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实现公正办事、廉洁自律,有效促进村干部工作作风转变。

发挥“生力军”作用,增强村监督力量。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在职村干部管理,缓解了农村基层村干部产业任务重、事务性工作多、人员不足的压力。积极参与村“两委”的各项工作,为村务工作出谋划策,促进了村级经济社会的发展。

发挥“熔铁炉”作用,提升监督能力。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通过对村监务督委员会主任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宪法及监察法学习、廉政党课等方式强化纪律作风教育,今年以来,举办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1期124人。在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综合素质的同时,促使村干部的工作思路由点向面拓展,增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改进工作方法,对村干部轮岗交流、年轻后备的培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发挥“显微镜”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全县在由旺镇永福村、大庄村开展村级巡察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了12个乡镇村级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共巡察了14个村,通过巡察发现问题106个,已整改完成96个;移交问题线索19个,完善制度24个,进一步强化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意识,实现了监督监察向基层全覆盖。(胡东湦  潘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