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三个强化”抓好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

发布时间:2018-05-07 07:50:08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丘北县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采取“四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有效形成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合力。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时期的监督,引导干部自我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广泛开展社会监督。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监督氛围。各单位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学习贯彻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规范个人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提升党员的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宣传活动。同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举报邮箱等,充分调动了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活动行为。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单位根据县纪委指导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包括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家访工作方案、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与家属干部联系等四项制度,更好地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提供依据。按照“统一安排,分片负责”的原则,深入领导干部家庭、社区与家属及身边群众交流访谈,了解领导干部在家庭和社会中的现实表现情况,并与领导干部配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着力构建家庭反腐防线,引导领导干部“清廉修身、廉洁齐家”。(王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