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着力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落实“两个责任”。把整治和查处“微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切入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关键作用,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通报曝光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同时,建立约谈制度,对执纪审查不力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请上来”进行约谈,对其进行提醒、诫勉。今年以来,县纪委对2家执纪审查不力的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打造“监督前哨”。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有人干、干什么、怎么干”,明确村监委人员构成、产生方式和工作职责。全县93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紧紧围绕村务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县279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对村组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贴身监督,督促村组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紧盯“小微权力”。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以乡村两级“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等“小五长”为重点,对“微权力”量身打造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和《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管。制定《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村务公开目录》等,对“微权力”进行规范。
严惩“蝇贪蚁腐”。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策不到位、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党纪处分3人、问责3人、提醒谈话20人、纠错诫勉谈话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2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