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坚守职责定位 打“伞”拍“蝇”不停步

发布时间:2018-04-24 08:10:16   来源:玉溪市纪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华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内容。目前,华宁县未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加强宣传动员,确保中央省市精神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会议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健全体制机制,确保责任层层压实。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健全“两个责任”的监督落实机制,紧盯纪检监察机关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聚焦各地在专项斗争中“扫没扫、查没查、办没办”这一关键,加强监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健全问题线索收集和办理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及时转发市纪委、监委《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争取宽大处理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点,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渠道。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排查,加强督查督办,成立11个督查组对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健全巡察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机制,把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注重深挖背后是否隐藏着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打掉“保护伞”、撕破“关系网”发挥精准导向作用。

坚持协作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推进。成立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日常事务处理、后勤保障、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及研判等工作职责,做到扫黑除恶工作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同时,通过多次电话联系、现场对接、协作办公、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联系,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心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持续发力、信息共享。(吴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