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市纪委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的同时,做好纪律处分后续工作,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跟踪落实处分决定。成立执纪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处分决定执行责任制,落实送达、执行、反馈、督办、检查、责任“六到位”措施。每年对发案单位执行处分决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不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除责令整改外,追究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近三年来,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2人,下达整改建议书1份。杜绝了党纪政纪处分“打白条”现象,增强了执纪办案的严肃性。
跟踪搞好处分后教育。将回访教育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延伸环节来抓,帮助受处分人员找准思想“病根”,做好对被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建立健全跟踪教育档案,市纪委常委每人每年至少负责一名帮教对象,定期找帮教对象谈话,了解其思想转变、工作情况,填写教育回访情况登记表,鼓励被回访人重拾信心。将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对积极改过表现好的对象,及时推荐组织部门给予使用。
跟踪搞好处分后考核。对到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实行实地考察。通过考察公示、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程序,掌握真实情况,作为解除处分及恢复党员权利的依据。近年来,共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26人,有2人因考察时群众反映意见大和有新的违纪违规行为,延长了恢复、解除期限,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聂绪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