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江城县纪委县监委高度重视,采取“三举措”切实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带头学。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由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以原文领学的方式,原汁原味、逐条逐句解读《意见》,使纪检监察干部学会、弄懂、理解《意见》的内涵精髓。
干部职工主动学。制作发放《意见》原文材料,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份,方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个人自学;鼓励纪检监察干部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开展分组讨论,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促进经常性研讨,对于《意见》贯彻落实中碰到的问题及时讨论、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在交流讨论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结合实践深入学。坚持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立足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工作,对《意见》规定的监督重点、发现问题、处置工作机制、调查处理、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认真思考,做到把《意见》规定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自觉用《意见》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