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如实报告,请组织给予核实。”近日,通海县纪委县监委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主动向组织作出承诺。
“从个人婚姻情况到个人拥有房产情况,从工资到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收入情况……我们所填的内容都是真实、完整的,我们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
为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通海县纪委县监委把报告个人相关事项作为加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加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有力地推动领导干部个人相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目前,通海纪委监委应向组织作出报告人数46人,实报46人,报告率100%,该县纪委监察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自愿”“主动”“如实”报告已形成一种习惯。
在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成为习惯的同时,通海县纪委县监委对领导干部还将实行动态管理,属于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填报,属于延续性的内容,根据变化情况如实、及时进行更新。特别是对报告涉及的8项“家事”,若有变动,要在30日内如实进行报告,否则,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胡苏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