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县区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委执纪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市纪委市监委组织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执纪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
加强对乡镇纪委的督促指导。督促各乡镇纪委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五项工作机制,市纪委常委带队的专项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村组,会同县区纪委监委、乡镇纪委督查组,在一线对扶贫领域存量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并协调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村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抽查对象的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访、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所有问题疑点逐一调查核实。
建立全覆盖的群众举报投诉网络。全市设立71个群众投诉中心、464个群众投诉站,选配861名信访联络员,负责平台信息录入、管理工作,方便群众及时反映并解决问题。乡镇纪委重点对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培训。县区纪委监委牵头研究制定村监委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图,市纪委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村监委建设。把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的作用,紧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力脱贫攻坚。村监委主动下访、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严查动扶贫“奶酪”的“蝇贪”。
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市、县区纪委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方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工作方案》,对5个县区,53个县级部门,9个乡镇,9个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共发现74个问题,并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对照检查整改。各县区纪委组织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5个县区共成立27个交叉检查组,23个重点检查组,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共发现40个问题并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落实。
坚决惩治“蝇贪”和涉黑涉腐“保护伞”。市、县区纪委监委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各乡镇(街道)纪委切实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1至3月,丽江市65个乡镇(街道)共办理案件27件28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