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多举措学习“四项制度”力促执纪监察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8-04-10 08:12:44   来源:保山市纪委

“人手一本‘四项制度’学习资料太实用了,在工作过程中拿出来对照学习,更能融会贯通‘四项制度’规定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昌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拿到“四项制度”学习手册如是说。

自《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印发后,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印发资料,组织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学好用好“四项制度”,力促执纪监察规范化。

召开会议集中学习

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会,组织13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及县纪委县监委全体干部职工,对“四项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在学习培训会上,县纪委分管执纪监察的副书记对“四项制度”进行详细讲解,并就如何抓学习促落实作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印发“四项制度”学习手册

及时编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学习资料,将学习资料下发到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各乡镇纪委及县纪委县监委各部室。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监察法及“四项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对照,查缺补漏,学深悟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本领,并做到依规执纪,依法监察。

结合监察法讨论学习

在开展监督执纪监察过程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要求、方法步骤,开展好监督执纪监察各项工作,确保四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打折扣。认真对标对表,坚持依归执纪、依法监督,在实战中学习把握,切实用好监督执纪监察权力,将“四项制度”落细落实。(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