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实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升执纪审查成效,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举措,“五指合力”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增强“四项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86人次,组织提醒谈话48人次,函询谈话22人次,诫勉谈话40人次。
抓实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问题线索管理制度,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为提升信访办理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强化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5件。其中,来信90件,来访3件,网络举报10件,来电2件。本级受理33件,上级交办72件,群众满意度达到98%。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增强党内监督。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项纪律”和“八项规定”,紧盯“三大问题”,突出“三个重点”,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省、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注重提升执纪审查成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47件61人,初核27件,谈话函询19件,予以了结1件,转立案35件37人。公开审议违纪违法案件29件29人,解除行政处分2件2人,恢复党员权利1件1人,回访教育15件15人。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着力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扎实推进我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履行好县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共组建派驻机构19个,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李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