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的管理,及时跟踪、督促问题线索的办理,积极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易门县“三促”“三主动”抓实问题线索管理。
促跟踪报进展,主动汇报工作。县纪委县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部、室、派驻(出)机构每月16日前,各承办部门结合问题线索办理的实际情况填报《易门县纪委监察委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登记表》至案管室,由案管室送呈委主要领导,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工作汇报。
促效率定时限,主动自我施压。各承办部门在接收到问题线索后,结合问题线索前期摸查情况自行拟定办结时限,并在书记主任监督执纪专题会议上一并提出后研究决定。原则上遵循问题线索办理“不拖、不等、不观望”,承办部门若在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办结的,需提前3日写出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向委主要领导做说明,根据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并将情况说明材料送案管室备案。
促管理严要求,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部门结合问题线索办理的实际情况,每月及时把本月要录入案管系统的材料按要求报送案管室统一录入,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录入材料必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后的定稿材料,各承办部门对所报送的材料负责,并严格实行考核制管理。(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