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的出台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需要,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近日,景洪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
专题学习由市监委委员、案件管理室主任主讲,在重点指出四项制度对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之后,迅速转入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对应《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 (试行)》的讲解中。实现了图文并茂的生动解读。围绕《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 (试行)》中重点对如何使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留置等12项调查“新武器”进行阐述特别是对留置的要求及程序作详细讲解和强调。最后对《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文书格式 (试行)》中问题线索分流办理呈批表、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问题线索交办书等基本常用格式逐条逐项解析。
专题学习上,纪检监察干部们聚精会神,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搜查、留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等措施,互相分享观点,在”头脑风暴”中取长补短,对“四项制度”有了更精准更全面的认识。
纪检干部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学习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下一步将全面提升监督执纪监察能力,把学习“四项制度”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学习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