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纪委县监委将遏制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问题反弹的有效抓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管狠刹大操大办“歪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着力营造了崇廉尚俭的良好社会氛围。
促规范,管理约束行为。严格执行操办酒席审批制度,明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批、备案,乡(镇、街道)股级以下干部由所在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审批,报县纪委备案;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批。申报审批婚丧嫁娶事宜时,除说明事由、时间、地点、宴请桌数和宴请人员等情况外,必须要作出个人廉政承诺,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操办。
强组织,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对整治本单位、本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滥办酒席负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整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强宣传,增强廉洁意识。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自规范干部职工操办酒席以来,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会议、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教育,适时将严禁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酒席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以实际行动破旧立新、移风易俗。
强协作,相配合共作战。紧紧围绕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治标治本的原则,由县文明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工会等多部门协同,突出宣传引导、监督管理及问责追究。还就组织签订《党员干部抵制滥办酒席歪风承诺书》《乡镇(街道)个人履行村规民约狠刹“请酒风”承诺书》,强化措施保障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严追责,强化高压震慑。坚持“一案双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高压震慑。对单位党委(党组)教育、监管不力,干部职工违规操作酒席或吃违规酒的,且隐瞒不报,有案不查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截至目前,全县共张贴禁止“大操大办”公告220份、悬挂标语横幅120条、发出宣传册12000份、宣传禁止“大操大办”相关政策356次、制止违规操办酒席30余次。(文显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