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下发《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要求县委、政府和全县58个责任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全程留痕、一事一记”的原则,将2018年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如实填写在册。
实施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记实制度,是该县贯彻《玉溪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探索并推行的一项新举措。2017年,该县开始试行《通海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制度》,今年全面推进,实现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派单、记实”全覆盖。
记实手册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内容编排上,包括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检自测表、个人记实内容和责任清单、分项目的记实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表等四个板块。由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对照责任清单,梳理履责要点,推进责任落实。
记实内容要求做到真实、准确、简明、规范,保持连续性和完整性,严禁杜撰编造、弄虚作假。纪检监察机关适时对各级领导履责记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重视、不运用或者虚报应付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行责任不力,给党的事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实手册》将作为问责追责的参考依据。(程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