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后,镇雄县纪委县监委立即行动,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力求学深悟透,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热潮。
第一时间学。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密切关注“两会”报道,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微信客户端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并将相关知识点发布到镇雄县纪委县监委微信工作群,方便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学习。
微信群里分享学
领导率先学。在县纪委县监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感想说体会,确保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干部集中学。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分管执纪审查工作的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解读,引导大家深入学习全文,做到让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学懂、会用。
集中学习原文学
支部专题学。县纪委县监委党总支下属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监察组织构成、监察范围、监察委职责、工作原则等内容,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自觉性。
支部活动结合学
结合实践学。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加强和改进执纪监督监察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