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从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三个方面着手,力促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制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省纪委、省监察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要求,呼吁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各单位及时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好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村(社区)一级,并通过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歪风,将省纪委、省监察委的相关规定执行到位。
抓实监督检查,助推责任落实。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进村入户收集党员干部违反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并严格上报。同时,适时对本乡镇、监督单位文件传达和贯彻情况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作风纪律规定。
从严执纪问责,加大震慑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重点受理、处置违反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信访举报。对以权谋私或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既对当事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又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对村民说服教育、劝阻制止不力,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发生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由镇纪委及时对其提醒约谈、通报问责,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