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四举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18-03-23 08:11:18   来源:玉溪市纪委

澄江县纪委监察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举措”抓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持续正风肃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安排。及时召开澄江县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把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教育管理。同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遏制、腐败问题得以严惩、黑恶“保护伞”得以铲除。

拓宽举报渠道,引入群众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托“信、访、网、电”、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2388网站及热线,借助“互联网+”搭建新媒介检举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展群众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和查询。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收集并移送处置。

建立共享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县纪委监察委迅速与政法机关主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了解掌握政法机关集中抓捕的涉黑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职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委员)。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打击“保护伞”与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同步侦办,一查到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与政法委、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建立发现问题线索的联动沟通和移送协调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交办,做到资源共享、无缝对接,发挥联动协调工作“合力”。

明确督查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