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反腐,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积极构建惩治腐败“高压线”和“防火墙”,以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建立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认真排查核实拟任用干部信访举报问题,严把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
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通报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对查结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立足于抓早抓小,坚持“常”抓警示教育、廉政谈话,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四种形态”结构更加优化,逐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县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定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紧盯“四个意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及时纠正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党内监督不到位、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并移交办理。
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深刻把握中央纪委、省、州纪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盯扶贫政策落实不力、干部纪律不严作风不实、腐败等问题,精准发力、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共纠正和查处脱贫攻坚领域问题16个,处理责任人19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