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敢于说“病”言“患” 1至2月廉政审查干部649人

发布时间:2018-03-21 08:12:41   来源:昭通市纪委

彝良县纪委监委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1至2月,共对649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并作出意见回复。

严把制度关,规范审查程序。规范审查流程,就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出国(境)对象等廉政审查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在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执纪监督审查室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展开审查,对审核情况实行签字把关,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廉政回复意见准确、规范。

严把责任关,明确责任。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由纪委组织部分送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规定回复时限和要求,进行廉政审查并签署意见,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明工作纪律,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增强干部审查工作责任意识。

严把回复关,强化运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把关、保守秘密的原则。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紧盯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等方面的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直面问题,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 在回复意见上,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充分发挥好廉政审查的作用。(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