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4小时移送机制,切实扛起监督执纪问责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移送、查处等各项工作。
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线索处置。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明确时限,要求各乡镇、部门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要在24小时内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全市实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周报制度,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管理、专项登记、及时组织核实。
严格责任追究,释放从严信号。从加大排查力度和严格责任追究两方面入手,抓紧抓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