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引导+规定+督查”严禁婚丧事宜大操大办

发布时间:2018-03-20 08:03:33   来源:楚雄州纪委

姚安县开展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结合本县经济状况和人文风俗环境,采取“引导+规定+督查”措施,严禁婚丧事宜大操大办。

注重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支部和联系点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增强遵纪守法、敬畏法纪意识。同时,组织农戏协会编排花灯小戏《八项规定就是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报告》《警钟长鸣筑防线》等节目,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花灯演唱方式送戏下乡,让“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家喻户晓,让文明和谐的乡风民俗发扬光大,让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做到“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不办。”

规定标准,强化制度约束。以省、州、县纪委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为规定,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实行报备,进一步明确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界定,“主要是指领导干部主持操办的本人、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同时严格控制宴请标准和宴请范围,杜绝铺张浪费。

监督检查,促进廉洁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检查中,既要正确看待“礼尚往来、人之常情”风俗习惯,又要清醒认识“婚丧喜庆事宜操办中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现象”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更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和楚雄州“禁酒令”,温馨提醒干部职工赴宴过程中注意饮酒、驾车、娱乐安全,对8小时工作时间外个人行为负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四项谈话”,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及时提醒制止。2015年至今,县纪委对2名违规举办乔迁宴的党员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州、县纪检监察网站上进行通报。(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