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以制度创新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制定《耿马自治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记实工作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县纪委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年度内履行“两个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据实整理、手写记录、全程留痕、台账管理。对检查发现的履责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督促责任主体照单履责、及时整改,对工作空档、内容空白、责任空转、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促使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
制定《规范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谊的规定》《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的实施方案》,以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倡导和引领农村移风易俗,在全市率先将农村群众进新房不请客、不送礼、不收礼等内容列入村规民约规范事项。组织7批次对全县农村推动移风易俗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完成修订村规民约,将办理婚宴、丧事、生孩子、过生日、当兵、入学、乔迁、定亲、祝寿以及其他红白喜事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范围,着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出台《耿马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群众参与接访工作制度》,干部参与接访时,适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涉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参与信访核查。每周安排不少于2人接访,具体接访人员及时间、地点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发布公告。2017年,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群众接访21人(次),受理群众信访10件,已全部办结。
编制了《耿马自治县惠农补助补贴政策手册》10000余册,下发全县农户,保障农村群众政策知情权。制作《脱贫攻坚监督联系卡》6000余张,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放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和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权。(字文升)